#01
引言
在漕河泾的社区规划中,我们深切体会到身处现实环境从事设计项目的酸甜苦辣。近年来,我们参与了众多城市更新项目,但从未有一个项目让我们经历如此多的挫折。在三年的时间里,我们几乎没有实现一个可称为“作品”的项目。
作为长期从事具体实践的团队,除了进行社区发展规划与空间结构梳理的工作外,我们还希望通过一些实质性的建造,在现实环境中推动一些结构性的变革。然而,当我们从技术理性出发提出的种种设想进入现实环境时,经常会遇到许多意想不到的阻力,要么被削减,要么被废止。
在一个完全开放且变化无常的环境中,我们面临着诸多不确定因素:场地条件经常变化,造价成本有限,施工条件简陋,实施过程无序混乱,工作语境总体上复杂又混沌。
▲图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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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进入实施阶段的漕河泾项目施工记录©
从今天的视角回头看,我们认为造成这一局面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社区事务自身的公共属性,与其空间载体作为商品的排他性(产权制度)之间难以调和的矛盾。
在社区中,无论是做规划,做建筑,还是做景观,都不仅仅只关涉甲方(投资方)与设计师之间的任务沟通,同时还需要服务于大量潜在的,多元分异的利益相关主体的整体福祉。
也正因此,在社区规划中,我们不仅需要充分考虑如何技术性地为空间问题提供解决方案,同时还需深入这些问题的表象背后,利用更多维度的技术与制度工具去协调各方利益诉求,最终通过空间改造的实施,在改善环境问题的同时,重新界定空间的权利关系与责任边界,确保社区更新的工作能够超越简单的“涂脂抹粉”,有效调和问题表象背后所纠葛的种种社会矛盾,产生真正长效性的影响。
▲ 图 02 漕河泾社区规划不同权利主体之间的协调会议©
#02
难点·困境
社区规划·权利关系
在亚历山大的分形理论里,一个良好的城市环境在形成过程中,局部与整体之间会愈发呈现出一种彼此连接、密不可分的有机状态。但我们在当前许多老城更新工作中所面临的现实却是:随时间的推进,城市中越来越多利益主体的产生和介入,并没有能够形成更包容、高效、多元的精细化发展,反而其却以对城市用地产权与使用权的不断切割与碎化为主要表现。
漕河泾街道的社区空间就为我们揭示了这一典型社会过程:随城市化的推进,街道内产生了越来越多的围墙与门禁,原本相互连通的空间也因此变成了一个个孤岛式的“碎片”,而若这些“碎片”没有得到及时而有效的整合,最终成为“历史遗留问题”而被悬置于空间之中,一个个或闲置、或消极低效且权责错位的“空间梗阻点”便出现了,它们对城市整体的连续性及功能性造成了消极影响,最终不可避免的导致片区内公共空间及公共生活的持续收缩与衰退。
▲图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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漕河泾街道内由大尺度至小尺度空间内各色“空间阻塞点”示意©
随着越来越多人口进入城市安家、置业,人们创造性地使用公共空间的需求也变得越发迫切,这即对政府在公共服务供给方面的职责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也使得那些因权责关系错位而被动陷入消极状态的城市空间成为了一种机会——城市更新在除却经济层面的目的外,其同时也可以成为一项改善城市公共服务的集体性社会任务,而这也正是自 20 世纪中叶以来世界范围内城市运动的一大重要议题,即由公地运动所揭示的“城市权”(rights to the city)。
通过建立“公地共享权利”,许多国家纷纷修改其传统的城市管理模式,以构建一种社会资源与空间利用的新范式——通过向市民开放譬如花坛、城市花园及闲置的建筑物及开放空间的使用权,一种基于公共资源共享的,更具包容性与参与性的社会横向关系将得以建立。
也正因此,规划工作的重要性得以强化——城市的现实环境是由各种不同的利益领域所共同构成的,所有出现在公共空间内的纷争矛盾均由此而来。各类不同功能、不同性质的用地因在抽象的产权层面具有清晰的权力边界而在现实中形成了彼此隔离的姿态,而社区规划的目标即在于从公共利益的角度出发,依托公共部门的行动框架在社区中重新建立城市的公共空间结构,并以此为载体进一步优化、提升社区公共服务的供给。
尽管在现实语境中,要使社区规划发生如上的积极影响远没有那么简单,尤其经历过漕河泾街道三年实践的我们对此深有体会,一次次从公共利益视角出发的良好设计意愿,总会陷入许多带有明显排他性的个人主义权利纷争,而这也使得我们意识到,“城市是公地”这一社会概念,不仅代表了一套全新的空间生产逻辑,同时也需要通过各方共同的努力,使其成为一种全社会自下而上广泛了解、广泛认可的社会共识。
#03
纠葛·反复
漕河泾社区规划的若干故事
在漕河泾街道开展社区规划的过程中,我们最常遇到这样的问题——设计条件远非规划设计图纸中那样单纯,复杂的权利关系普遍存在于社区事务的各个层面与维度之中。细数我们三年来的经历,以漕河泾为例,社区规划中大致存在以下三类典型的权利关系矛盾:
类型 I:居民间的权利关系
在社区规划的过程中,尤其是在更新改造项目落地的阶段,我们最经常遇到的,就是居民与公共项目之间的利益纠纷——来自居民的不支持与不理解,是社区更新项目“大打折扣”,甚至“频繁流产”的主要原因之一。而一次次波折的经历,也让我们对以公共空间提升为主要工作内涵的社区规划有了更多思考。尤其就居民对公共领域普遍存在“领地意识”,以及他们对于“公共空间”以及“公共福祉”的各类不同理解方式,使得许多社区改造只能依据习俗或既成事实,以折中的方式从中展开多方协调——现实中的社区规划已然不仅仅是一个空间美化的过程,更成为了社区中不同利益主体,就公共性空间重新制定使用规则而展开的一个必要的协调与沟通过程。
▲图 04 在我们想要展开华富社区的公共弄堂进行更新改造时,难以避免要涉及到这些相邻社区居民主体的利益,如何达成空间置换与利益协调就成为了改造实施落地过程中最大的挑战。
案例 I-01
华富社区 315 弄围墙
315 主弄的北入口穿插在这些不同权属的地块之间,其东侧围墙内还有一个小公园,虽贵为社区内稀有的公共空间却长期被围墙封印在角落之中,无人问津。
▲图 05 华富社区 315 主弄北入口空间改造点位示意图©
因此,我们在最初的设计中,提议打开既有的封闭小区绿化,将围墙改变为地坪抬高的花坛,使其既能够成为入口处供人停歇和活动的场所,又能够同时通过双向机动车道与边侧留出的人行通道缓解入口的人车流线交汇问题,最大化地利用这一瓶颈地带的场地宽度。
▲图 06 华富社区 315 主弄北入口空间改造提升方案初稿©
然而,街道方面担心初版设计“过度开放”,可能会因为对临近居民楼带来噪声干扰而被居民否决。因此在二稿调整中,我们采用了连续的单坡顶连廊,通过物理设计尽量减少噪音和视觉上对临近社区的可能干扰。
▲图 07 华富社区 315 主弄北入口空间改造提升方案二稿©
然而这一方案的调整并没有被接受,街道从其同居民交往的经验出发,提出希望方案“彻底杜绝”噪声的可能,将人行通道移至公共通道内,仍同机动车道混行。
为坚持我们对公共弄堂内人车分行的优化设想,我们最终采取了一种折中设计:仍然保留人流通道并将其外置入公共弄堂,但同时将其对面的邻里汇 4 号楼后退 1.5 米,以确保在实现人车分流的同时,并不减少主弄堂有限的通行空间。
▲图 08 华富社区 315 主弄北入口空间改造提升方案三稿,左侧邻里汇后退 1.5 米,使新增人行道并不影响公共弄堂的通行空间©
然而,当我们终于在街道和居委的层层“把关”后,带着第三稿方案与居民初次沟通时,扑面而来的各种不同声音还是超乎了我们的预估:
尽管大家都同属一个街道、一个片区,每天共同的使用着这条公共弄堂,但西北侧的华富小区居民认为,将他们围墙内荒废低效的空间释放到弄堂内,优化公共空间安全性与功能性的行为,反而是对他们公共利益的“侵占”;而临街的一层住户更是担心围墙的内退会“增加”安全隐患,因此宁可保留现状消极的绿化空间作为“缓冲”;此外,其他片区的居民还表示,单孔砖的透空围墙,会“引导”路人向围墙内随意丢弃垃圾,并且其形式还会使人联想到“不吉利”的壁葬。
在此之后,这一节点方案的修改进入了设计团队与居民意见间漫长的“拉锯战”。最终我们放弃了围墙后退的设想,在最后的公示稿中,通过的“折中”方案是将围墙变为内侧密植绿化的金属片围栏,在外侧增设人行道的同时让其对侧的邻里汇后退,使其既能保证临街居民的安全与私密性需求,同时也对公共弄堂的通行秩序优化有所助力。
▲图 09 华富社区 315 主弄北入口空间改造提升方案四稿©
案例 I-02 华富小区龙华西路 309 弄入口空间
309 弄入口空间位于公共弄堂东段,其北侧是一段被教育局产权地块占据的较长界面,包括一个教育学院和一些配套用房,留给居民的是一道高大而封闭的界面。原先建筑设计有意退让出的街道公共空间,也因缺乏规划而沦为汽车停放与杂物堆积的消极场所。
▲图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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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富小区龙华西路 309 弄入口空间©
经由社区规划层面的统筹,针对这一节点,我们计划将公共弄堂内的停车位与小区内部低效的绿地广场“互换”,结合适当的设计,将这一节点与小区入口进行一体化改造,从而提升其景观价值与功能性。然而,在最初与周边利益相关主体的协调中,教育局以可能干扰其内部使用为由,表示不希望将停车空间变为“可能有人吵闹”的开放场所,并建议将用地直接变为不可进入的花坛。为了坚持我们提高空间公共性的设计初衷,我们在初版方案之上提出了一个折中方案——通过竖起一道透空的绿植围墙,在尽量不缩减宝贵“增量”空间的同时,既保证教育局用地的安宁需求,又以低成本的方式营造一个人性尺度的绿色出口界面,同时结合花坛弯折的形态设计,为居民与往来行人提供许多可供休憩的“城市家具”。方案在好不容易取得教育局方的同意后,在与居民的沟通时我们又遭到了意想不到的反对意见:除同上述 315 弄相一致的,关于围墙形式“不吉利”的反对,我们还遭到了居民关于社区改造经费使用范围的质疑——有的居民认为,教育局是私人用地,使用公共资金对私人用地的周边环境进行优化,有“公费私用”的嫌疑。最终,在设计团队与各方的多次沟通后,我们采纳了街道方面希望将透空围墙调整为实体加垂直绿化墙的建议,并以此为定稿方案进入施工阶段。然而施工过半,以垂直绿化建造及养护成本过高为由,街道方面又想放弃该方案。最终,我们在已有施工现状的基础上,将垂直绿化调整为天然爬藤,以满足街道政府在成本控制上的心理预期。
▲ 图 11 滑动查看 华富小区龙华西路 309 弄入口空间改造提升方案改动过程© //// 案例 I-03 华富社区 - 社区中心南侧女儿墙高度 在华富社区的规划设计中,我们还将公共弄堂南侧天华集团的工业厂房进行了整体改造,使其变成具有复合功能的社区邻里汇,并以二层打通漫游平台的方式将三栋建筑串联,计划为活动空间尤其紧缺的公共弄堂提供又一个日常生活的公共场所。
▲ 图 12 社区中心南侧空间改造提升方案初稿©。但当我们将方案与街道沟通定稿,并完成必要的结构加固和地面浇筑后,经常在厂房南侧一楼晾晒衣服的居民直观地感受到了楼面高度较之前的抬高(在我们的方案中,楼面标高比原状抬高了约 50cm),并表达了强烈的抵触情绪。因此我们在第二稿改动中,将还未建造的实体混凝土围墙调整为透空的不锈钢网围栏,以缓解实体挡墙给居民带来的压迫感。
▲图 13 社区中心南侧空间改造提升方案二稿©
此外,邻里汇南侧住宅楼内的居民还对二层漫游平台的开放表示了私密性上的担忧,认为对面二层平台的走动会对自身的日常起居生活造成视觉和听觉上的侵扰。为此,我们的第三稿方案将最初的全平台漫游路径内移到了邻里汇建筑一侧,并封闭了原先打开的邻里汇内天井,同时将靠近居民住宅楼的平台部分改为屋顶薄绿化。
▲图 14 社区中心南侧空间改造提升方案三稿©
而当我们将第三稿方案与居民沟通时,他们再次提出了楼面高度过高的问题,但面对已浇筑完成的楼层面板,这一诉求变得格外地棘手。居委作为我们和居民间沟通交流的协调方,提议可以通过空间内退设计出一个非机动车棚供居民使用,以“宽度换高度”的方式缓和居民的抵触情绪。然而,这一策略,也就是我们的第四稿方案,对居民来说似乎仍然并不奏效,以致该项目至今依旧处于搁置状态,前途未卜。
▲图 15 社区中心南侧空间改造提升方案四稿©
类型 II:用地之间的权利关系
除居民之间因个人领域考量而与公共改造项目发生的冲突外,还有一类更复杂,也更难以调和的空间权利关系——即以单位、企业等市场主体为典型代表的用地公共边界协调工作。
总体而言,面对以上权利主体,仅拥有有限政治话语权及公共资源的基层街道政府,是难以借“社区规划”与“公共利益”之名展开沟通协商的。由此,面对这类用地主体在社区中造成的空间问题时,街道与设计团队往往只能在充当居民意见投诉的“救火队”的同时,尽量“缓和”与“协调”矛盾,在微小的改造过程中铺陈具有主动性、前瞻性及引领性的空间干预。
/// 案例 II-01
东泉小区广场改造
东泉广场是东泉小区结构意义上的活动中心,但由于设计与管理的缺位,其内部长期被私家车占用,几乎没有空间可供居民活动。为改善这一消极现状,街道政府不久前对广场内部的停车问题进行了纾解,并铺设了新的口袋广场,引入了一些健身器材。
但总体而言其效果并不理想,仍然很少有居民主动前往使用这一公共空间。
针对这一空间困境,街道政府希望本次社区规划能够从结构层面梳理改善。
经由多方讨论与调研后,我们一致认为,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彻底转变口袋公园“封闭”的空间姿态。
我们最初设想用一圈椭形木廊架形成的檐下休闲空间,取代原先将广场与街道完全隔离开来的围墙,在保留空间限定感的同时,将小广场由“背向”街道转为“正面”街道,并为其塑造一个积极、美观并具有实用价值的街道界面。
然而在实施过程中,负责社区综合治理的居委会、业委会以及物业却提出了反对意见。
居委方对一体化的空间设计表示不解,认为木廊架的建造“昂贵”且“花哨”,不如给活动室的室内墙面进行粉刷来得“实在”。
同时,取消围墙,增设沿街出入口的做法也受到了一如既往的“安全性”与“增加管理负担”的质疑,尽管这一围墙里外都是城市公共空间。
最终,即使街道方面支持这一改造方案,但小区居委却以东泉广场设置木廊架会带来空间上的压迫感为由,拒绝项目的实施。
尽管我们一度尝试绕过居委,以街道为主体开展了这一空间的正式改造工作,但最终还是因居委的强烈抵触,在只实现理想方案一半的情况下被迫结束。
▲图 17 滑动查看。最终只实现了理想方案一半的木廊架©
/// 案例 II-02 华富社区公共弄堂
现实中,利益主体从自身权责考量出发的纠葛,常常会导致我们设想的失败,但是在有的情况下,也会有成功案例反衬出一个具体性规划的重要性。正如前文所提到的,华富社区的公共弄堂两侧长期存在着各种不同的产权主体。这种多元利益主体纠缠的空间关系,使得公共弄堂内本可以承载居民日常的一些公共活动空间,要么内化于产权地块,要么难逃公地的悲剧,空间品质持续衰败,存在着大量闲置或低效使用的空间。
▲图 18
华富社区公共弄堂理想的规划状态与现实中多元利益主体纠缠的空间关系©
因此我们思考:
是否有可能在不变更产权的情况下,将原本在产权边界范围内的存量空间(既包括开放空间,也包括一些建筑实体)重新释放,使其在功能上成为公共弄堂的一部分,形成一个完整的结构以支撑周边居民的社会生活。
而为达成这一目标,就需要我们将各个相关产权主体全都纳入到更新的协作过程中,通过借用产权地块的一些空间,将现有资源更为有效地整合连接,形成新的空间秩序。
作为社区规划师团队,我们首先抛出了一个我们认为比较理想的空间整合提案。在这个提案中,我们对机动车交通进行了渠化,形成西段双向 5.5m 的机动车道和东段 4m 的单行道;再通过对产权地块释放出来的存量空间进行步行流线梳理、功能更新和环境提升,实现了人车分流的交通秩序,增加了沿公共弄堂的绿化休闲空间,也提供了一些自行车和机动车的停放区域。此外,我们还希望将老厂房建筑进行整体改造,使其变成具有复合功能的社区中心,并对过头的门面房实现业态升级。
▲图 19 华富社区入口权力边界协商示意图©
令我们感到欣慰的是,这样的一个理想化的规划设想得到了街道政府的支持。在相应的座谈会中,大部分的产权主体也都表示愿意参与到这次的更新改造中,并同意一定程度让渡自己产权地块内的闲置空间。
国投公司更是赞同将其门面房背后的通道打开,作为居民日常通行的步行路径;天华集团也通过租赁的方式将两栋闲置老厂房的使用权让渡给了街道,并委托街道进行统一更新设计和后期运营维护。
可见,虽然华富社区的这条公共弄堂有着无数利益主体纠缠的空间关系,初探使人觉得无从下手,可一旦经过细致地产权关系梳理与得当的沟通交流,我们依旧还是可以逐一解开其间错综复杂的关系网络,将一部分产权边界范围内的存量空间释放给居民使用。
类型 III:部门之间的权利关系
有时候,面对社区结构性的困境,往往社区规划需要协调、协商的主体已不仅限于街道内部,也不仅限于一两个以经济理性为主要考量的相邻主体,尤其当这一结构性困境指涉政府内部不同部门的工作框架时,将使得依托街道政府展开的社区规划变得十分复杂
——它不仅需要向上承接、协调城市的区域规划目标和空间发展问题,还需要兼顾如何向下转化,以规划作为沟通交流的平台,去协调、引导和控制各类资源与行动主体,最终凝聚为面向有效实施的公共行动。
/// 案例 III-01 凯旋南路沿线及桥下空间改造激活
▲图 20 凯旋南路两侧的权利边界©
与华富社区公共弄堂相似的是,在漕河泾街道北部的凯旋南路沿线,土地同样被不同性质、不同级别的产权主体切分,自南向北包括了铁路局的沿街商业、天华集团的产业园区、上海市公安局的徐汇分局刑侦支队、汇成集团的施工临时项目部、在建的商务中心、旅游局下属的旅游集散中心总站。甚至在凯旋南路的北端还有属于华泾镇资产的靓妆礼品服饰市场,是漕河泾街道行政区划范围之内的一块飞地。
街道在更新的过程中并不能掌握全部的话语权,需要不断地与各个利益主体进行沟通协调,并达成共识和妥协。但与华富社区公共弄堂项目完全截然不同的是,我们对凯旋南路沿线所提出的理想化规划构想,因每个产权地块主体的强烈自我利益诉求,而濒临流产;这些单位的话语权甚至超过街道政府,使得所有产权主体在协调统合以达成一致的过程中困难重重。
我们对铁路局沿街商业立面改造、靓妆市场业态升级更新、临时施工项目部改造等节点的设想,也因为产权主体的暧昧态度一直迟迟难以推进。甚至,当我们踌躇满志地描绘着将凯旋南路打造成一条具有烟火气息的生活街道的同时,上级规划部门已经将一块重要的土地划拨给了公安局刑侦支队,而刑侦支队对于凯旋南路出警条件的要求,直接导致我们原本理想方案一定程度的落空。
当权利关系从街道社区上升到行政部门的交涉语境后,我们所面对的是更多的不可知因素与不可抗力,所带来的阻力与抗性也是前所未有的。
///案例 III-02:上海南站火车站地区
漕河泾街道正中的上海南站地区,即上海南站及其附属站场,长期以来是割裂漕河泾街道南北的中阻地带,一方面源自其作为城市大型基础设施,但却因设计缺位而同周边社区连接尺度失衡,另一方面也源自于这片区域内部复杂的权利关系而引发的空间权责关系的混乱。
由于其中土地边界错综复杂,权利关系交织,再加上铁路局的强势地位,使得对这片区域的更新过程一直是困难重重。横穿漕河泾街道的这片约 1.4 平方公里的土地,包含了上海铁路局、申通地铁、中国邮政、徐汇区商委、五丰畜禽食品有限公司等多个产权主体。整个南站地区的城市空间像一块自成体系的“飞地”,与周边的城市功能与社区生活相互隔绝。
▲ 图 21 上海南站地区复杂的产权关系©
我们试图通过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的第 15 届国际设计夏令营和专业论坛等多种形式,促进社会各界对于链接火车南站南北区域这一设想的了解与共鸣,并试图以此推进南站地块的变革。但最终这一切也只是美好的构想,面对现实中各大产权地块难以合作沟通的局面,
更多留给我们的还是一种“无从下手”的无力感。
但在此后,因南站地铁站的建设,我们偶然有了一次将南站北广场与城市社区进行连接的机会。为此,我们提出希望将地铁站点与地上的站前广场、公交枢纽以及站点东北区域在建的万科商务中心进行一体化设计,以形成空间上的互通。
但也由于各个部门和权利主体间难以协调的问题,这一设想面临着未知的困难,一时难以落地实现。
因此直至现在,这片土地仍与城市社区保持着相互割裂的状态,我们也在相关权利主体的协调过程中停滞不前。
#04 结语
上述所列举的种种“碰壁”经历,只是我们三年项目过程中的冰山一角。虽然很多美好的设想无法即刻实现,但我们也从没有放弃在每个项目中寻求一些突破的可能。惆怅之余,我们最大的一个体悟便在于学会了正视这种实际环境中难以改变的、长期共存的复杂产权关系,以及在居民中无处不在的邻避主义矛盾。
作为社区规划师,先前我们面对问题的第一反应大多是去改变现有的产权边界,以“一次性”解决不合理的空间权责关系。但这种方式在现实操作中,往往需要触及多方利益主体,并可能涉及更高层面法定规划的调整,
而这对于目前主要以基层政府牵头,尚处探索阶段的社区规划,毫无疑问是一笔不小的协商成本,几乎没有实操的可能。
因此,对于社区规划而言,对产权关系的触碰,其最大的意义或许在于对空间问题背后种种利益矛盾的精准“询症”。此时,设计工作将更多作为一种沟通工具出现,
去探索是否能即在不改变产权边界,又能兼顾利益相关者权益的前提下,结合必要的妥协与退让,以一种轻量化的操作手法,去调和失衡的空间现状,重新构建一种实用的,公共性的空间关系。
这种空间关系或许体现在:
围绕居民“公共意识”的反复拉锯中,最终以一种既维护居民个人领域对空间安全感与私密性的要求,
又使得一定私人权利得以让渡出来,助益于更好的公共生活环境的呈现,例如华富社区 315 主弄;
亦或是在不同用地权利主体的关系协调中,既保留产权主体关切的核心利益,
又借助一定的设计手法,尽可能激活其公共界面上那些消极低效的存量空间,譬如华富社区的 100 多米公共弄堂项目;
甚至是在地方部门复杂的权利关系网络中,尽管我们会面临诸多前所未有的意外与未知,但至少我们可以在力所能及的框架范围内,
既提出甚至完成些许微小的更新操作,提升空间的正外部性,
又可以为之后潜在的拓展可能埋下伏笔,以保留我们理想化方案的实现可能,如缝合凯旋南路高架下空间的设想,以及上海南站北广场的公交站场恢复工程。
正如列斐伏尔所言,“城市化”是城市居民共同创造和生产的过程产物。因此无论是对城市中“边界的再利用”,“人本尺度空间的再连接”,还是本篇所述的“公地的共享”,我们所设想的种种“即能……又能……”的完美图景也许并不总会顺利实现,但其关键在于我们通过一次次不懈的实践,在一个多维的动态过程中,
尝试探讨了在城市空间中重新建立公共空间、公共性、以及公共意识的可能性。
将“城市权”与公共话语协调起来,通过普及城市作为公地的概念,反对以激进城市化与空间士绅化所把持的城市更新话语——城市是人们真正开始尝试集体性生活,并进行自主性改造的地方,因此城市的发展需要一种更具包容性的规则以及更具参与性的政治过程。
上海市徐汇区漕河泾街道社区规划三年行动计划及课题研究项目组
组织:上海市徐汇区规划与自然资源局
建设单位:上海市徐汇区漕河泾街道办事处
设计单位:上海梓耘斋建筑工作室(TMStudio)
社区规划师:童明
项目规划团队:童明、秦梦迪、姚瑶、林旭颖、王安澜、邱怡箐
项目建筑团队:童明、任广、谢超、郭鸿衢、谢华华、林梦佳
图文编撰:童明、白雪燕、秦梦迪、姚瑶、谢斐然、唐诗昆、乔雨虹
《15 分钟社区生活圈实施机制》研究团队:童明、黄潇颖、白雪燕、姚瑶
// 城市更新相关项目 //
旧里新厅——上海市黄浦区贵州西社区更新
另一种建筑师上海市徐汇区新乐路、东湖路地区城市更新
碎片的整合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镇佳虹社区“缤纷社区”项目
建筑更新与文化再生
上海市黄浦区贵州路 109 号空间更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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